推进农村消费品质量治理工作探索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1月07日 A8 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近年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紧贴农村消费品质量现状和消费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打规结合、因地制宜、整体联动,创新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行动,形成“4+N”工作经验,为推进质量治理提供了多元化思路。

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印发《四川省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守护提升两年行动方案》,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有序铺开”的方式,在全省选取5个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试点,构建形成“5+2”监管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属地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构建基层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泸州市合江县依托“酒城e市监”搭建信息化监管系统,眉山市青神县创新“139”工作法,各试点县(区)“百花齐放”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二是加强抽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将化肥、农膜、烟花爆竹等面向农村地区的消费品纳入《四川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加大对乡镇、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省级监督抽查20846批次,发现并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1300余批次。建立省、市、县、所“四级联动”机制,依托信息化系统采集经营主体信息3.99万余条,开展现场监督检查6.08万余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线索3050条,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推动质量安全共治。及时制定《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指南》,明确细化肥料、燃气器具等20种重点产品现场检查要点,指导基层市场监管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初判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送法下乡等活动,培养一批农村消费品“质量哨兵”“质量安全明白人”。组织专家开展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以现场讲解、海报展示、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农民群体质量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共治。

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瓶颈。农村地区临时摊点、小店大量存在的现象比较突出,销售主体政策法规意识不强,缺乏相关产品标准和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落实进货验收等制度有难度。
  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较薄弱。农村消费品品种众多,监管对象所在地区偏远、经营分散特点明显,少量的市场监管人员与数量庞大的监管对象不匹配,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监管覆盖面明显不足。
  三是主动维权意识较淡薄。农村居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不强,缺乏质量辨识能力,遇到消费侵权因维权渠道不畅或担心成本太高,难以实现维权。

推进质量治理的思考
  一是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格排查,以农资、燃气具等为重点摸清销售单位底数,督促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等关键人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完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凝聚四级联动监管合力。省级层面进一步统筹城乡抽查批次,市级、县级层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上下联动扩大农村地区监督抽查覆盖面。县级市场监管局发挥市场监管所作用,加大重点产品的检查排查力度,深入推进日常巡查、游商治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仿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推动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方式,依托“村村响”“坝坝会”,编制农村“土味顺口溜”,帮助消费者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辨假能力。因地制宜设置农村消费品维权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消费维权诉求,快速响应处置,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斯建斌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易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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