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指导长三角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1月14日 A1 版)

  本报讯 (记者 熊 睿)为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不断走深走实,巩固和深化长三角区域“信用+双随机”联动抽查创新成果,市场监管总局指导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扩大跨区域“朋友圈”,拓展跨部门“试验田”,2024年将“五市八县”(湖州、宣城、金山、镇江、温州,长兴、安吉、广德、郎溪、宜兴、溧阳、句容、金坛)纳入长三角跨区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城市名单,通过开展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异地侵权保护、旅游行业放心消费联动监督抽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旅游行业、医疗器械等领域信用监管一体化。
  以“六个一”为总载体。以确定一个主题、召开一次会议、拟制一项标准、开展一次行动、加强一次扩容、拓展一个领域的“六个一”工程为总载体、总抓手,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协作交流。
  建立“五统一”工作机制。探索相对统一的信用规则,依托各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组织联合“双随机”实地检查。建立“统一目标任务、统一监管标准、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抽查检查、统一信息公示”的“五统一”联动抽查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风险防控“同步响应”、监管执法“同城待遇”、信用评价“同声相应”。
  加强数据信息互认。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抽查记录表,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数据信息共享、专家互派、结果互认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联合监管的协同性、整体性。
  实施问题闭环处置。实地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发现企业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推送属地查处,实现监管闭环。
  自2024年6月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签署《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指导推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数据共享、异地同标、规则共用、监管同步等方面深化协同、加强创新,提升长三角区域监管效能,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长三角协同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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