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 保安全 优服务 促发展
——北京市持续推动落实保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综述
近年来,北京市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稳步推进,全市4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万余家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平稳步提升;属地包保干部靠前督导,督促包保主体切实履行责任,持续推动特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突出培训指导 强化责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出台以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题培训,要求企业配齐配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和风险管控排查调度机制,扎实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底即实现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覆盖率、抽查考核通过率两个100%。
近两年来,该局定期召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培训会,传达市场监管总局最新要求、通报监督检查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指导企业不断优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
2024年10月,组织召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专题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就清单制定的背景、思路、具体内容等进行解读,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开展提示指引 推进责任落实
该局聚焦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风险提示和工作指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对全市特殊食品领域风险隐患情况开展分析研判,重点针对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下发特殊食品合规经营提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异物污染风险防控指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及规范标注消费提示合规指引,指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特殊食品安全风险。
制作《销售特殊食品,有一点小特殊》科普视频、制发“特殊食品专区标识和消费提示样例”供特殊食品经营者下载使用,提升全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向包保干部下发“特殊食品包保工作提示”,指导各区开展包保干部培训,帮助包保干部了解什么是特殊食品和特殊食品混放等常见问题,推动将特殊食品混放纳入属地包保督导任务清单,通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提升特殊食品合规经营水平。
细化食安监管 严格责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监管职责落实,推动特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聚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委托生产、原辅料管理、物料平衡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指导各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全市4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96家特殊食品大中型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实施台账管理,为包保干部靠前督导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实施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混放销售、标注消费提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发布“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企业将“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标注消费提示不规范”纳入风险管控清单并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特殊食品混放、标注消费提示不到位问题1200余家(次),均已现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深化体系检查 狠抓责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体系检查作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检查,通过制定年度体系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体系检查要点等方式,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体系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企业获证产品生产情况和风险研判结果,实施全覆盖体系检查,覆盖全部检查要点。自2019年开展体系检查工作以来,已开展体系检查61家次,已完成全市在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一轮全覆盖,第二轮体系检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同时,该局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体系检查过程中帮助企业发现问题风险、提出整改建议,注重向企业宣贯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推动特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助力首都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促进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首都群众特殊食品消费安全。
□梁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