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合发布全国首个行政处罚裁量积分制区域化实施细则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2月07日 A2 版)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 通讯员 张 勇)12月5日,记者从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发布《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
  据了解,《实施细则》是全国首个行政处罚裁量积分制区域化实施细则,将有助于消除川渝两地在《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理解与适用上的分歧,为川渝全面落地、一体化执行《积分制规则》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023年底,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出台《积分制规则》。今年3月,天府新区与两江新区联合承接川渝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落地试点工作,在《积分制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的《量化计分表》。
  据介绍,《实施细则》明确,对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10种违法行为实行裁量积分制,即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应当考虑的主客观等因素进行对表赋分,最终通过分值加减得出的裁量总分确定罚款额度,实现精准裁量。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创新量化方式,探索裁量新路径,首创了“列举+细化+补充”模式,在川渝积分制规则框架下采用积分制计算法,将违法行为各方面的裁量因素进行量化计分。《实施细则》通过明确主观、客观、酌定情节等裁量因素,压缩执法人员个人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异地同标、类案同罚,实现裁量基准由“估”到“量”的跃升。
  “天府新区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以来,在统一裁量尺度、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特别是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计算后,得出的处罚额度更加客观公正,对实现行政执法异地同标、类案同罚、精准裁量具有重要意义。”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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