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以案促改,服务型执法帮扶火腿企业做大做强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12月17日 A3 版)

  火腿是浙江金华的“美食IP”,金华火腿是“中国美食IP”。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腿生产卫生规范》,金华火腿的定性和特点是以鲜(冻)猪后腿为原料、经原料处理、腌制、洗腿、晾晒(或风干)、整形、发酵、后熟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独特风味的非即食肉制品。不同于我国的金华火腿,世界知名的西班牙发酵型火腿是可以即食且生食的,目前,在我国也已经流行开来。
  随着火腿市场的日渐繁荣,金华本地的生产经营者及时推出新产品、开拓新市场,除了主动推动本地火腿的高质量发展,也把握了西班牙火腿的新商机。一个又一个企业的乘势而上,亦表明了这一外来发酵型火腿的市场潜力。然而,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多次发现发酵型火腿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这说明商业创新行为也会伴随失序,乃至安全问题。在监管、执法、服务的有为行政下,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规范市场秩序,保持并激发火腿企业和本地行业的发展活力。
  第一,在督办分离的模式下,监管和执法的双向衔接能避免以罚代管,并通过纠正违法行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一方面,在从监管到执法的衔接中,日常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有生产者在未取得发酵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从事西班牙发酵型火腿的分割切片、包装销售、冒用信息等行为。基于监管来源的案件线索,执法队深挖行业潜规则,将其办成了系列案。严查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旨在遏制市场乱象,惩治场景下的以案普法也能提升单个企业对食品安全法律的认识,实现从被动领罚到主动守法的转变。另一方面,合规管理的主动性乃至积极性离不开从执法到监管的逆向协同,即通过“以案促管”来解决企业想要继续生产发酵型火腿却又无规可依的困境。为便利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试点工作的批复》,研究制定了《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软法治理之下,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一对一”的许可事项帮扶,让企业可以合规生产。
  第二,从张冠李戴到名正言顺再到宏图大展,规则先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根据《指导意见》,“引进来”的西班牙火腿有了自己的定性,即指以猪后(前)腿为主要原料,经修整、腌制、风干(烟熏)、发酵(不添加发酵剂)、后熟、切块或切片(丝)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可即食肉制品。同时,《发酵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发酵肉制品质量要求》《即食发酵火腿生产经营卫生规范》等不同的标准立规也为本地企业做好、做大、做强提供了科学指引。于企业而言,规则先行的意义不仅在于可以合法合规地生产经营,也可以为企业的投资升级、“走出去”发挥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例如,一家涉案企业查处前卫生环境简陋脏乱差,被查处后企业负责人深刻意识到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设备简陋无法保障产品质量,于是投入4000万元用于基建和设备投入,投入5000万元用于经营流动资金,投产首年已实现产值5000余万元,具有强劲的增长势能。
  第三,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优势可彰显于“以案促管”“管服并举”,通过服务型执法实现执法与服务的相统一,并在执法中惩教结合,在服务中助力涉案主体防控风险、升级业态、拓展市场。一如金华市场监管部门的选择:这个生意好做,为什么不让这个生意做好?除了规范企业行为,金华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组织企业考察高端食品制造业、参加上海进博会等活动,引导鼓励其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绿色发展。所谓花香蝶自来,金华本地企业、产业发展后的美誉赢得了全国发酵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举办机会,而这又能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新契机。

□河北农业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孙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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