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何以“轻装上阵”
——宁夏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推动信用提升行动走深走实见闻
如何通过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今年以来,宁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以加强信用培育,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与服务,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提升行动,努力构建措施更实、力度更大、服务更优的营商环境。
推动信用修复服务前移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辖区一家企业未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也因此无法申请科技项目。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获悉后,经过线上查询和线下核实,确认这一违法行为已缴纳罚款、违法行为已更正,该企业也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工作规程》提前停止行政处罚公示情形。
于是,工作人员迅速联系该企业,指导其线上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缴纳罚款票据等材料,并及时受理企业信用修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日前,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目前已顺利通过科技项目申报,他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表示感谢,并将以此为戒,在生产经营中更加重视企业信用建设。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实施细则》,实行线上和线下两种修复途径,建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工作机制,推动信用修复服务前移,引导经营者主动修复失信信用。同时,大力推行“信用承诺+非现场办理”信用修复模式,线上办理信用修复,真正做到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
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一直在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度等方面下功夫,引导经营主体积极主动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并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信息跨部门互认。今年,全自治区系统共修复6.49万户经营异常信息和2484户严重违法信息,停止公示3176户行政处罚信息。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如林向记者介绍,早在2022年,该厅就在全自治区促进形成“信用监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闭环工作模式。根据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可以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积极完善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今年,全自治区系统将22.4万户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7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4202起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2.0版”上线运行,分类结果按月更新并记于企业名下。持续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全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抽查企业9977户,占总抽查企业数的37.6%。
“我们还发布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清单,建立健全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信用监管处处长张更新对记者表示,对新技术、新业态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倡导实行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
努力构建更优营商环境
据了解,宁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在“信用+”上做“文章”。
其中,银川市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石嘴山市“贴心式”开展信用修复指导,吴忠市打造企业“信用码”,固原市推出“基层智慧监管宝”平台,中卫市建立“互联网+安全监管”新型智慧监管模式,宁东区开展“诚信进大厅”活动……
“我们将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为基础,结合宁夏发展实际,进一步打造标注体系,建立经营主体标注体系、标注规则,推动经营主体标注体系在重点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面的应用。”马如林说。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开展“信用+”服务,拓展市场监管信用工具、信用信息的应用场景,加强部门、机构间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持续创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信用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发展便利。加强诚信经营文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以诚信经营文化、信用助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大与社会组织合作力度,推动信用共建共享共用。
□本报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赵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