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当宠物食品卖同样违法

早餐奶过期5个月,一整箱仅售10.8元;火腿肠过期半年,14.5元可购2.5公斤;辣条过期3个月,16.8元可得2.5公斤……近期,个别网购平台上,一些过期食品以宠物饲料的名义,公然售卖。
一个问题随之而来:给人吃的食品过了期,就可以当作宠物饲料售卖吗?很遗憾,答案是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该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对宠物饲料同样有保质期要求。从法律角度看,过期食品已经失去了作为商品销售的资格,相关网店商家虽然在销售页面上注明了是超期食品,但不管是卖给人吃,还是卖给宠物吃,都是违法行为。
过期食品同样会给宠物健康带来风险。食品过期后,其内部的化学成分可能发生改变,产生有害物质,如霉菌毒素等,这些物质对宠物的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可能造成损害。而且,宠物的消化系统与人不同,对食品的需求也不同,人类食品中的一些添加剂、佐剂、辅料,不符合宠物的生理特点,可能对宠物构成致命威胁。因此,即使价格低廉,也不应给宠物食用人类过期食品。
“明卖”混卖”过期食品刮起的是一股扰乱市场秩序、坑害消费者权益的歪风,必须依法狠刹。过期食品的销售主阵地是相关平台,暴露出平台管理的漏洞。因此,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等应承担主体责任,通过智能+人工措施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督,如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及时主动采取断开链接、下架商品、封限账号等措施,并报告相关监管部门。
宠物对许多人而言,不仅是家庭的重要成员,更是情感的寄托。对于商家将过期食品作为宠物饲料销售的行为,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要因贪图便宜而伤害宠物。
□徐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