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发出集贸市场计量责令改正通知书
本报讯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压实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有效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近日,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办法》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家未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农贸市场发出首张集贸市场计量责令改正通知书。
《办法》施行前,该局加强宣传,督促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并组织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认真学习《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做到不缺斤短两、童叟无欺,切实维护农贸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该局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余姚市临山镇某菜场未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执法人员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配备计量管理人员。
□张松高 任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