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短板 技管结合 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新路径

——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4月01日 A3 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补短板、强技术、抓重点的系统性改革方案。作为新时代食品安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以全链条无缝监管为基底,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问题导向为抓手,为构建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了科学路径。

筑牢全链条监管根基
  《意见》坚持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管控理念,重点强化贮存、运输、寄递等中间环节监管,着力消除责任盲区、破解“木桶效应”。
  填补非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空白。针对食品仓储环节长期存在责任模糊的问题,《意见》明确将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的冷藏冷冻、恒温恒湿等特殊贮存业务纳入监管范围,要求此类主体备案经营信息、落实贮存条件标准,并接受属地常态化检查。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影子仓库”游离于监管体系外的风险,从源头防范贮存不当导致的食品变质问题。
  创新运输环节协同监管机制。聚焦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安全问题,《意见》首创准运制度,规定运输车辆确保“专车专用”,建立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责任衔接机制,实现装车前查验、运输中监控、交付时复核的全程管控。这一制度设计,既回应了社会关注的食用植物油罐车混装乱象,也为其他高风险食品运输提供了监管范式。
  强化寄递渠道风险防控。《意见》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类快件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制度,明确禁止收寄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食品。通过强化物流信息追溯能力,阻断假冒伪劣食品通过寄递网络扩散的路径,织密流通环节“过滤网”。

科技赋能新业态治理
  面对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带来的监管挑战,《意见》提出“以技术管技术”的创新理念,推动监管手段数字化转型。
  构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体系。《意见》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核验入网经营者资质,建立“资质审查—信息公示—风险预警”的闭环管控机制。针对直播营销乱象,明确主播及MCN机构不得对食品功效作虚假宣传,平台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监测直播内容,及时拦截违规行为。
  升级食用农产品全流程追溯体系。《意见》聚焦食用农产品“源头难追溯、信息不连贯”的痛点,着力构建从田间到市场的全链条追溯体系。针对种养殖环节主体分散、记录标准不统一的现状,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编码规则,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环节深度应用,实现农药使用、检验检疫、物流信息等关键数据“一链贯通”。同时,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追溯数据对接,破除生产档案与流通凭证“两张皮”现象,使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产品从种子到餐桌的全生命周期信息,真正实现风险可预警、流向可追踪、责任可倒查。

攻坚高风险领域治理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校园食品、肉类产品等民生关切领域,强化专项治理。
  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意见》要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行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公示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的共治机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实现后厨操作、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全程可视化监管,让校园餐制作“晒在阳光下”。
  强化肉类产品全流程管控。《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屠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推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双证电子化”改革。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实时互通,建立屠宰检疫信息与流通环节证照查验的联动核验机制,确保上市肉品来源可溯、检疫可查、责任可追。针对注水肉、私屠滥宰等问题,要求完善屠宰环节相关规定,对牛肉、羊肉等实行统一管理。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进入体系化、数字化、精准化的新阶段。全链条补短板、新技术强监管、抓重点治顽疾三维发力,不仅将系统性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更将形成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在制度创新方面,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责任链条,破解分段监管弊病;在技术赋能方面,推动监管工具数字化转型,实现能力代际升级;在社会共治方面,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治理共同体。
  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一个更成熟、更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正在加速形成,必将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合肥工业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 徐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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