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健康科学直播售“神药”被重罚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29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转办的举报线索,会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州某医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直播中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4年7月10日起制作《健康快车》视频共计30个,将上述视频上传至云链接包装成由医师科普健康知识的直播节目,分期通过微信群聊、一对一微信聊天两种方式大量发送链接或视频给潜在消费者观看,并在视频“语音连线”环节宣传产品“菌方后生元特殊膳食粉”“阿胶颐神膏(产品类型:草本膏)”。
经查证,“菌方后生元特殊膳食粉”“阿胶颐神膏”(产品类型:草本膏)均属于普通食品,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但上述产品宣传视频使用了大量涉及疾病治疗功效的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135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案件解析
本案是一起将广告包装成健康科普视频,伪装成现场直播节目,通过私域社交媒体的群聊推广,在商品广告中使用涉及治疗功能的医疗用语,从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案例。
有别于传统的直播营销方式,该案采用先录制并伪装成直播节目方式,通过私域社交媒体绕开平台监管进行推广。市场监管部门雷霆出动、及时查处,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该类新型直播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能力,严惩了借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有力地遏制了“神医神药”乱象向新媒介领域蔓延的态势,对不法商家在直播营销中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起到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办案启示
新型直播违法手段凸显监管挑战。当前,私域直播是监管难点,经营者利用私域社交媒体的封闭性和隐蔽性规避监管,监管部门难以实时监测其内容和有效打击其违法行为。对此,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平台承担起审核责任,严格审查引流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强技术手段和部门协同,严厉打击私域违法行为,规范私域直播。
上下级联动执法强化监管效能。本案是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下,通过线索转办移交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案件。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既保证了案件查办的专业性,又强化了执法行动的威慑力。在直播业态跨地域广、及时性强、形式多样等特征显著的背景下,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管网络,将成为打击网络直播违法行为的必要手段。
医药健康领域虚假宣传风险高。本案中的直播场景具有“专家知识科普+视频互动宣传”的特性,更易消解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的警惕性。监管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对直播销售普通食品、保健品的监管力度,对“神医神药”坚持“零容忍”,同时要加强宣传,帮助消费者增强识别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芮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