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彰显法治精神的案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5月23日 A4 版)

  在日常工作中,有一件案件始终让我记忆犹新。2022年办理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鸡精调味料案,不仅刷新了我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更让我深刻理解了什么是法治精神。
  2022年6月20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推送的检测报告打破了我们的工作节奏。报告显示,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管局抽检的某批次鸡精调味料,呈味核苷酸二钠实测值低于标准指标。该产品标称生产者正是辖区内的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我们迅速赶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涉案批次产品已全部售罄。
  随着调查推进,案件细节逐渐清晰。该食品有限公司在发现该批产品存在问题后,主动采取系列整改措施:立即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公告,系统排查不合格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提交合规审查申请。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委托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合规整改审查显示:其现代化生产设备完善,操作流程规范,投料比例严格按标准执行。专家研判认为,成分偏差可能源于投料混合环节的偶发因素,经整改已消除隐患,违法行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
  面对企业积极整改的实际情况,参与办案的执法人员也进行了深度考量:如何在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与优化营商环境间寻求平衡?技术分析表明,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略低虽影响产品鲜度,但未实质危害人体安全。经综合研判并报上级审核,依据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相关规定,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这个决定既是对企业主动纠错的肯定,更是对服务型执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该案从立案调查到合规审查,每个环节都考验着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从企业整改到专家论证,每个细节都彰显着法治精神。该案使我认识到,现代市场监管不应止于刚性处罚,更要通过“执法+服务”模式,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行、警示一片”的治理效果。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管局 侯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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