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航运收费合规指南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11月05日 A3 版)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黄 颂)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正式发布《广西进出口环节航运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旨在整治口岸乱收费乱象,规范进出口航运服务价格行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
  《指南》针对广西辖区内报关、货运代理、港口作业、仓储物流等全链条经营主体,划定收费红线,明确价格公示、收费分类、经营行为三大硬性规则。
  《指南》明确,所有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另行收费。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官网以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标价变动及时更新,严禁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只收费不服务、缩减服务内容等行为。
  在价格分类管理上,文件清晰划分三类收费标准:货物港务费执行政府定价;停泊费、引航费、拖轮费等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突破价格浮动区间;港口包干费、库场使用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不得随意涨价、突破公示价目表。
  针对行业顽疾,《指南》划出多条收费“高压线”:严禁强制捆绑销售、默认勾选收费、指定合作机构牟利;不得利用垄断地位强制推销高价增值服务;不得转嫁经营成本、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捏造涨价信息。一旦出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查处。
  《指南》仅为行业合规指引,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若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则优先遵从法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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