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鼓励研发适老保健食品
本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496号建议《关于健全适老食品供给体系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建议》作出答复。
答复认为,全国人大代表蔡金钗提出的建议精准研判当前适老食品领域发展短板与行业治理趋势,从标准体系构建、品牌认证引领、服务体系融合等维度进行了深度思考,对完善适老食品领域市场治理体系、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基、提升老年人民生保障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答复从市场监管总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稳步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等方面给予了回应。其中,答复明确鼓励研发适老保健食品。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在保健食品注册方面,持续完善注册管理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严格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质量可控性审查,保障产品质量。截至2026年5月底,现行有效保健食品注册证书1.4万余张。在保健食品备案方面,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协调配合,持续扩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备案产品范围。目前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包括24个营养素对应85个化合物来源和人参、西洋参、灵芝等10种非营养素补充剂。截至2026年5月底,累计发放保健食品备案凭证2.6万余张。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展银发经济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的保健食品,发布《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将辅酶Q10备案产品剂型新增粉剂、口服液,褪黑素备案产品剂型新增口服液,助力银发经济发展。
答复同时表示,鉴于目前国内适老食品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现阶段建立相关认证体系尚缺乏标准支撑等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跟踪有关工作进展,配合对于适老食品的管理需求,综合评估运用质量认证手段,有效服务适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乐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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