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法律依法行政
滁州市工商局“一把手”出庭应诉
本报讯 民告官,难见官,这样的现象正在改变。2015年12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工商登记行政诉讼案进行开庭审理。与往常不一样的是,滁州市工商局局长左宁坐在了被告席上。这是该市首例工商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
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在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从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辩论。左宁与该局公职律师、法制科科长王保安在法庭上依法有理有据有节的辩驳,得到庭审法官的肯定。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对整个诉讼过程有一个直观、深刻的了解,对庭审过程中原告的诉求了解更翔实、具体,有利于原告息诉罢访。
“亲自出庭应诉,相当于上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课。”左宁说。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既是领导带头示范,也是对法律和原告一方的尊重;既是责任担当,也是对自己工作的自信。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将起到较强的触动和推动。践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首长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对推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极具现实意义。
法院负责人表示,以前各行政部门都是由本单位委托法制部门或者律师为代表出庭应诉,最后将结果汇报局长即可,局长基本上“只看结果,不问过程”。所有的部门都一直在强调重视法律,依法行政,但重视也需要一种表现的载体。工商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就是一种表现载体,出庭应诉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金齐波 李正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