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及早动手抓好企业年报工作
本报讯 辽宁省抚顺市2014年度应年报的企业为18274户,其中15540户企业已完成企业年报,2734户企业未参加年报,年报公示率为85.04%。经过2014年度企业年报工作的实践,针对部分经营者年报意识不强,年报公示存在拖延、观望、不重视的现象,抚顺市工商局打好提前量,提早安排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
2015年12月29日,该局在《抚顺日报》和抚顺市工商局“红盾网”同时刊发了《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抚顺市工商局要求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告知市场主体年报时间、途径和责任,温馨提醒市场主体按时申报年报,不要因为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充分运用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形式服务。
该局加大服务指导力度,要求各县(区)局安排工作人员咨询、答疑、指导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公示;利用已开通的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关于年报制度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相关人员填写年报数据信息;主动上门服务,实施“点对点”年报指导服务。
同时,该局着重强调企业联络员备案制度,明确有关规定,确保年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冠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