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即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这意味着过去以低价生存的跨境电商平台或将失去价格优势——

跨境电商需靠公平竞争谋求良性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04月06日 A5 版)

  再过两天,我国将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新政的实行,过去以低价生存的跨境电商平台或将失去价格优势,面临行业洗牌。
  专家认为,推动跨境电商行业步入公平竞争的良性轨道,才是此次新政的真正意图。税改之后,监管部门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方面大有可为,跨境电商平台也应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增强竞争力,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完善消费权益保护机制。

跨境电商或将面临洗牌
  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由原来征收的行邮税改为由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组合而成的综合税负,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额也从1000元调整为2000元,限额内免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限额之外则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资深“海淘客”左小姐告诉记者,新政对于食品、保健品、母婴用品、日用品类的成本有较大影响,从过去的基本免征到现在要征收购物总价11.9%的跨境税。但对于过去不能免税的进口商品,如服饰、高单价化妆品等,新政后的税负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注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接近万家,企业也超过了20万家。此次新政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一直按照行邮税征收,执行10%、20%、30%和50%四档税率,同时还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即对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邮递物品予以免征。一些跨境电商平台把50元以下免税的优惠政策运用得游刃有余,将入境商品化整为零,降低单件货值,实现无成本入境。很多传统贸易从业者曾公开指出:“跨境电商行业就是一个基于偷税漏税的灰色产业。”
  就在近日,曾一度叫板京东、聚美优品的跨境电商平台蜜淘网突然被曝出倒闭消息,而过度促销被指是其倒闭主因。对此,左小姐一语中的:“新政直接击溃了跨境电商平台现有的火爆卖点,海淘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基本都保不住性价比了,可能直接加速行业洗牌。”
  广东省网商协会秘书长黄子荣指出,过去的行邮税政策红利让跨境电商平台经营商品类别非常集中,导致价格战越演越烈,并加剧了假货问题。3月21日,达能旗下的进口奶粉品牌可瑞康宣布暂时退出中国市场,原因就是“假货问题严重”。

仍需多部门发力加强监管
  “此次新政,看似从税收入手,其实税改之意不在税。”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劳帼龄说。她认为,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调结构,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由享受“灰色红利”的野蛮生长期步入公平竞争的良性轨道,这才是此次新政的真正意图。
  在电子商务监管领域,国家工商总局重拳出击。3月29日,北京市工商局透露,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该局正在研究“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该系统一期预计将于6月30日上线运行。该系统一期运行后,若消费者登录了列入工商总局黑名单的网店,页面将直接显示“请勿访问”的提示信息,消费者能够在浏览器上自动获取正在访问网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包括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录等,而无须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期以商品监管为主,明年开发的二期将涉足服务类和信息类,后年将涉足移动社交电商平台,独立商务网站的监管也被纳入到了系统建设的规划。
  此前,工商总局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工商部门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力度,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3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开约谈了洋码头等15个知名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针对“3·15”晚会反映的部分跨境电商平台对商品质量和信息管控不力等问题,要求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品牌授权、商品进货渠道、商品质量等,保障跨境商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品质。
  针对税改之后跨境电商平台可能出现的问题,海关总署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完善海关监管模式,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将积极出台支持政策,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并抓紧推进综合试验区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
  除了监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加强行政指导,我国还大力完善电子商务立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组长吕祖善介绍,“目前,电子商务法草案初稿已经形成,争取今年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吕祖善透露,电子商务法还专门就跨境电子商务设置了专章,从促进发展的角度对各方主体的责任权利进行了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部门需着重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商品来源的可追溯性,细化平台的法律责任,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立法需要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平台的法律上的性质,以及监管部门的管辖权,如在处理跨境电商平台与消费者纠纷的问题上,明确工商部门的管辖权限及相关主体责任。

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是关键
  近日,湖北消费者袁先生十分苦恼。他在京东商城全球购自营店(宁波保税区)选购了3包花王日本原装进口尿不湿,可是购物近百天,商家仍然不发货。
  这绝不是孤例。业内人士指出,消费维权难和假货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痼疾。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我国监管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平台应建立无缝对接、有机衔接的监管合作机制,包括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薛军认为,从长远来看,跨境电商平台需要遵守我国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关于进口商品的安全性以及质量、标准的规定,杜绝进口销售不合法、不合规商品。同时,平台需要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商品标签问题,可以采取商品信息二维码的方式,将有关商品的各种中文信息,准确提供给消费者。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所长孟兆平指出,相较于传统的电商产业来说,跨境电商仍然处于发展的最初级阶段。此次税改让跨境电商行业迎来重组机会。在处理假货、售后保障、消费投诉等问题时,监管部门、电商平台、消费者组织、消费者要运用数据治理的思维,开展社会共治,而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事前准入监管。
  跨境电商鲜LIFE的CEO肖欣表示,税改之后,跨境电商行业将进入规范化、机制化、规模化的高速发展轨道。跨境电商平台应抓用户、供应链、物流这三个关键环节,强化线上线下融合性服务、物流就近配送,以提升消费者体验、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来提升竞争力。
  看来,税改只是第一步,如何实现行业自治、社会共治,让跨境电商行业焕发蓬勃的生命力,值得监管部门、平台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思考。

□本报记者 倪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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