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为未年报主体提供指导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6日 A8 版)

  “这次我们的合作社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多亏了你们工商局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以后我们一定重视信用,把合作社做优做强。”10月13日,铁岭市清河区宏远玉米杂交种繁育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希君来到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工商局,向工商干部表示感谢。
  铁岭市清河区宏远玉米杂交种繁育专业合作社位于清河区张相镇石家堡子村,成立于2008年12月1日,主要是组织社员开展农作物种子繁育工作。国庆长假过后,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王希君带着有关资料来到清河区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可银行的工作人员拒绝了他的申请,原因是宏远玉米杂交种繁育专业合作社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王希君也不懂得什么是经营异常名录,银行的工作人员让他到清河区工商局了解情况。到清河区工商局后,王希君才知道因为合作社没有进行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贷款受到了限制。在工商干部的帮助下,王希君补报了年报,提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清河区工商局及时将合作社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接着,王希君去银行顺利办理了贷款手续。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进行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对这部分市场主体,清河区工商局给予特别指导和服务,只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即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移出手续。仅10月份以来,清河区工商局就为24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手续,受到了市场主体的称赞。

□毕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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