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失信者寸步难行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0月26日 A8 版)

  今年5月和6月,河南省鹤壁市工商局相继发生两起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限制的案例。
  5月31日,河南省鹤壁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注册大厅来了一位行色匆匆的男士,他对工作人员说:“对方公司说我们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已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暂停与我们签订合同,那可是上千万元的项目啊,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您先别着急,说一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小张说。
  “我姓杨,是淇滨区一家环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公司和一家外地公司经过长达一年的洽谈,终于达成合作意向,下周准备正式签署合同,可对方公司今天突然打来电话,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看到我们公司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认为我们公司是不诚信企业,如果签合同前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将暂停与我们公司合作。”杨先生说。
  “您不要着急,我先查一下你们公司是由于什么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张边说边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去年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去年年底已经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是因为当时填报人员没有按照财务报表填报,但是后来我们已经改正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并且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啊,为什么还有这条信息记录呢,能不能删除啊?”杨先生焦急地问。
  小张解释说:“虽然你们公司已经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但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里是留有痕迹的,这些痕迹是无法删除的。你们可以向对方解释一下,取得对方的理解,但对方能不能理解,就看你们的诚意了。顺便提醒您一下,希望你们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以后要珍惜企业的信用,及时、真实地公示年报信息,防范再次失信受到惩戒。”
  “没想到,小小的失误会给企业带来如此巨大的损失,看来公示信息关乎企业的未来和发展,以后我们一定会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当成一件大事,防止失信行为在我们企业再次发生。”杨先生说。
  “怎么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呢?”6月21日10时许,一名干练的女士匆匆走进鹤壁市工商局鹤山分局注册登记窗口。
  这位女士姓胡,是鹤壁市巨盛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钢材、建材生意多年,在鹤山发展前景较好。工商干部督促企业年报时,发现该公司因为没有申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通过多种渠道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告知她有关情况,希望她尽快作出处理。
  在注册登记窗口,科长李玉兰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输入营业执照号码,立即显示“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该公司没有申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这怎么可能?去年我安排员工提交材料了呀!”胡女士难以置信。
  去年,胡女士看到鹤山分局发放的年报宣传资料后,就安排专人负责年报工作。“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胡女士马上打电话询问负责年报的员工。
  原来,这名员工去年曾到鹤山分局咨询年报流程,然后进入系统填写了有关基本信息,但没有提交公示。
  “李科长,现在该怎么办?”弄清事情原委后,胡女士着急求助。去年,在鹤山分局宣传年报时,胡女士认真学习了有关宣传材料,知道年报对于信用积累的意义,也知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今年是她的公司拓展业务的关键一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势必造成不良影响。胡女士十分着急。
  “您把这张表带回去填好,再过来,我们帮你完善手续,补办年报,按程序帮你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还要记住把2015年度的年报也报了啊。”李玉兰边说边递给她一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谢谢,我回去就安排这些事。”胡女士连声道谢。
  胡女士匆匆离去。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李玉兰知道,是信用约束的威力,使得这位干练的企业家如此步履匆匆。

□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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