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

泉州全社会关注公益广告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8日 A6 版)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通报该市公益广告第三季度发布情况。据悉,每季度通报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在泉州市已经成为常态。
  “对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实行一季一通报制度,主要是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同时让相关媒体对自己发布的公益广告做到心中有数。”泉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为有效提升公益广告创意、制作水平,泉州市工商局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和巡展等系列活动,遴选价值导向正确、文化品位高的作品充实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类媒体无偿使用,使该市呈现出全社会关心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态势。如泉州市工商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广告协会等单位编印了2011~2015年度泉州市公益广告获奖作品集。该作品集在收录公益广告获奖作品的同时还标明了创作者,进而调动社会各界制作传播公益广告的积极性,为激励更多富含泉州元素的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出现发挥了作用。市交警支队联合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开展2016年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制作海报招贴画、PPT课件等公益广告宣传资料,并将宣传内容编成趣味儿歌,制作成卡通漫画,把正能量传播到学校、社区、企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市禁毒办联合举办全市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向诱惑说不》《毒驾猛于虎——武松打虎篇》等20件作品获奖。这些作品突出了思想性和观赏性,使人深受教育。
  与此同时,泉州市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分类指导,为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提供有力支撑。如泉州市住建局不仅把在建工程围挡设置公益广告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范畴,还就此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督促受监工程项目抓好落实。泉州市国资委协调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在客运中心站、泉州汽车站设置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牌51块,4块LED显示屏连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泉州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有关方面利用客运场站、交通工具大力宣传和倡导文明新风尚。目前全市有1590辆公交车发布公益广告、916辆公交车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260个公交站亭附有公益广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公益广告,形成了公益广告“广播有声、荧屏有影”的良好局面。

□苏晓晖 薛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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