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电饭煲“蒸”出商标侵权烦恼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8日 A6 版)

  本报讯 因认为广东省中山市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在电饭煲产品及包装上使用IH及圆圈图形标识,侵犯其IH及圆圈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并于当年11月提出第13520157号IH及圆圈图形商标注册申请,2015年2月被核准注册在第11类电压力锅(高压锅)、电热水器等商品上。今年6月,该公司发现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电饭煲产品和包装上使用了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IH及圆圈图形标识,遂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其诉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在其产品、产品包装等处使用“IH”字样是为了说明该电饭煲的技术特点即电磁加热,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同时,被控侵权产品上突出使用的是Longde龙的商标,产品包装等处注明的生产商、电话、厂址等均与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有关,与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相关公众在选择产品时不会将龙的礼享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Longde龙的IH电饭煲误认为是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属于正当使用,风火酒店设备有限公司无权禁止。

□钟 商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