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动广告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6年11月08日 A6 版)

  本报讯 中国广告协会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中国第一批互动广告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动广告已经占据了广告市场近50%的份额,成为重要的广告投放方式和渠道。但是,互动广告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充分释放互联网广告的市场效能,做强做大互联网广告产业,使互联网成为我国参与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利器,就要对互动广告进行规范。为此,中国广告协会在其官网公布了中国第一批互动广告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指出,互动广告标准体系包含5个部分,分别是术语和概述、投放验证要求、效果测量要求、平台接口要求、用户信息保护要求。
  征求意见稿在明确该标准为国家标准的同时特别指出,制定本标准旨在统一规范互动广告,即明确互动广告投放和监测等概念和维度,保证互动广告行业运作模式的规范性和可复制性,保证互动广告投放和监测的统一性。

□阿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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