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发放商标权质押风险补偿金
本报讯 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路桥区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扶持地方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对3年内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给予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补偿标准为实际收取商标权质押贷款利息的10%,补偿额按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给借款人户数计算,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为确保资金落地,该局联合区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办法》,明确补偿要求、标准、审核办法和需递交的材料等。其中,路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商标权质押贷款发放金额、递交材料是否完备,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偿资金纳入年度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金融办负责审核补偿的金额和具体发放工作。
“我们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要求、标准及所需材料通报给金融机构,帮助备齐资料。”路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该局与区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通知》,率先完成风险补偿资金的发放。
截至目前,路桥区共为6家银行发放风险补偿金68笔,金额达42887.69元。
□杨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