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2016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分析
一、情况分析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
2016年,上海市各级复议机关共受理工商类行政复议案件708件,上海市工商局(以下简称市局)为被申请人22件,区局(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场分局、检查总队)为被申请人684件,基层所队为被申请人2件。区局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中,市局受理426件,占总数的62.3%;区政府受理258件,占总数的37.7%。案件涉及行政行为中,由投诉举报引起的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占市局受理案件总数的91.1%。
(二)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结果
2016年,上海市各级复议机关同期审结574件,撤回终止216件,维持192件,驳回申请152件,撤销或确认违法14件。其中,市局审结353件,维持106件,驳回申请100件,撤回终止139件,撤销或者确认违法8件。
(三)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2016年,上海市共发生123件工商类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市局为被告29件(含共同被告案件16件),区局为被告94件。区局案件中,占据前三位的是行政许可类、履责类和行政处罚类案件,分别占38.3%、37.2%、20.2%。
(四)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情况
2016年,上海市工商局没有出现行政败诉案件。其中,区局为被告的71件案件中,撤诉41件,判决驳回15件,裁定驳回13件,撤销2件。
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特点
(一)行政复议案件总量继续高速增长,履责类复议案件占绝大多数
2016年,上海市工商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22件,受理426件,受理数分别是2015年140件的3倍多、2014年61件的近7倍,行政复议审查工作增压明显。受理的案件中,履责类案件数量395件,占总数的92.7%,其中由职业举报人申请的履责类案件达到387件。
新《广告法》对虚假、绝对化用语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大量职业举报人转而关注第三方交易平台商户的在线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上海市工商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共涉及职业举报人113人,而2015年只涉及49人,职业举报人队伍急剧扩大。
(二)基层履责问题相对集中于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是目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包括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答复;忽视集体讨论等内部程序;未依法移送案件线索;延长办案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等。在上海市工商局2016年审结的35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撤回终止139件,其中大多数案件在履责程序上存在问题;全年撤销和确认违法的8件行政复议案中,有5件存在程序违法情形。
(三)新型案件不断出现
执法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新法施行后,出现了一批新型案件和新的执法情况。一是企业监管方面,对企业年报公示时弄虚作假如何处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被举报的执法机关如何调查取证,商事制度改革后对实缴制公司虚假出资如何处罚等。二是消费维权方面,对经营者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如何处罚,消费者要求执法机关确认经营者无理由拒绝退货如何处理。三是广告处罚方面,对绝对化用语的认定和对使用绝对化用语处罚的裁量,对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管辖,对互联网上商品信息和商业广告的区分等。四是执法程序方面,如何处理网络交易、互联网广告和超越经营范围案件中多个执法机关管辖权争议,一个举报涉及多个程序规定、多个举报反映同一问题时的程序适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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