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通告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经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股东广西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67.08%股权(出资额540万元)转让给桂林市首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如对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有异议或者对本公司有债权主张的单位或个人,在本次公示期内可向公司提出异议或主张。本次公示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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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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