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试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涉100项行政许可事项 实行5类管理方式
本报讯 自5月1日起,江苏省常州市在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在试点地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向江苏省、常州市和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市场准入领域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时,适用该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常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对涉及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等5类管理方式。具体包括:取消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经营许可共2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审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等2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港口经营许可等37项行政许可事项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等33项特定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在试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常州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并完善与“证照分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该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并落实审批、主管和参与监管职能部门的责任,利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为联合监管、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提供信息化支撑。依托全市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平台,该市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并通过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各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
目前,常州市已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和综合考核,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增强改革整体效应。
□王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