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查处一起网络刷单案件

《中国市场监管报》(2018年09月04日 A2 版)

  本报讯 山东省邹平县工商局近日查处一起网络刷单案件。据调查,邹平县某服饰公司在淘宝网开设网店,通过雇人刷单提高网店销量,增加用户好评,提升商业信誉,每笔订单支付5元至10元不等的刷单费用。该公司老板还安排同学和朋友在其网店“购买”产品,然后将购买款返还并收回货物。执法人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陈敬涛 李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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