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落地开花
本报讯 消费投诉公示,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举措。去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力促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在博山落地开花。
为做到“线上+线下”多渠道公示相结合,提升消费投诉公示效能,该局制定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公示原则、公示内容和公示程序。该局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抓住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的覆盖面。
去年以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博山”创建活动启动仪式;成立2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逐步完善工作制度、维权流程、工作职责等,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引导企业高效、便捷处理消费投诉;建立10家ODR(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功能)企业,及时在线化解消费纠纷,与消费者就消费争议先行协商并自行达成和解;组织9家经营单位作为首批放心消费创建承诺践诺活动单位,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作出承诺,切实践行承诺,依法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胡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