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沪开展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试点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12月12日 A2 版)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选择位于浙沪毗邻区域的平湖市独山港镇和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开展“跨区域、跨店铺、跨投资经营主体”的“浙沪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试点。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常接到部分消费者和经营者关于“无理由退换货”规定存在不足的反映:“无理由退换货”以点对点退换为主,未形成固定的商圈联盟,数量少,分布散,退换货不方便;现有的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加入双方,按规定应属同一投资主体,而实践中满足条件的店铺较少。对此,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研,针对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别发放调查问卷50余份。
  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以“放心消费长三角”活动为依托,在与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在独山港镇和金山卫镇浙沪毗邻区域开展“浙沪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试点,由独山港镇和金山卫镇各选出诚信守法经营且在投资主体上无联系的两家超市经营户,探索成立“浙沪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消费者只要在这四家超市中的任意一家购买商品,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均可于7天内在其余三家超市进行无理由退换货。
  12月4日,平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独山港镇举办“浙沪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启动仪式。同时,该局通过超市店堂宣传、电子显示屏播放以及微信推送等方式宣传此项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知晓度。
  试点活动开展以来,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今后,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将活动推向深入。

□朱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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