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涉案物品并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1月12日 A5版)

  2021年12月31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省来安县汊河镇街道金港湾社区“六品居”出租房一楼101房间内查获535箱(净含量/规格:3kg×4瓶/箱)“蓝月亮”牌洗衣液,现场查获用于运输销售洗衣液的车辆九辆(车牌号分别为冀D320Y2、冀D126LL、冀DN6K91、冀D7Q992、冀DG5J72、冀DQ177B、冀DF96C6、冀DFE839、冀DPT916),在上述车辆内查获“蓝月亮”牌洗衣液57箱,上述洗衣液经“蓝月亮”注册商标权利人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辨认,为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因涉案相关当事人身份和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主动持有效证件和有关证据材料到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来安县政务新区来阳路;电话:0550- 5627507、5613791,联系人:岳正钱、张启胜、吕新昊)认领物品并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的,本局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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