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统一登记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3月05日 A3版)

  近年来,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家先后制定出台多部规定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法规,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突出贡献,但商事登记立法也呈现一事一法、一类一法的分别、分类、分散的立法状态。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市场准入制度不统一、不协调、不均衡的制度性壁垒,《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应运而生。《条例》共55条,在国家商事登记法律总体框架内,构建起全国规范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体系,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吹响“集结号”。
构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范统一登记是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经过近10年的改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网上办、掌上办”“送照到家”等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显著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但商事登记立法分散,不同市场主体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不统一及效力不明确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无论从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的角度,还是从提升登记人员工作效能的角度,都亟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迫切需要将规范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此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规范统一登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规范统一登记的目的是打通区域壁垒,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环节再压缩、材料再精简、流程再优化,继而实现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的区域协同和整体优化。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在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中普遍存在底子薄、基础弱的问题,改革的力度和速度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建立规范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和支持,同时,也为欠发达地区提供了弥补比较劣势、发挥后发优势的重要窗口机遇。
  规范统一登记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经之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十四五”时期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市场体系从大的方面讲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从规范统一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为起点,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流动,以此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现实基础
  规范统一登记的制度基础。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对《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修订,为登记注册工作提供范本。《条例》将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加大了规范统一登记的力度,增强了效力。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对《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修订,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各地3月1日后贯彻好、落实好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还与五部门联合印发《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
  规范统一登记的信息化基础。202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构建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推动地方、部门各类政务专网向统一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应联尽联、信息共享”。近年来,各地以省建系统为主,开展注册登记工作。为规范数据采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两年的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对汇集数据监测分析,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补充、更正遗漏和错误数据,确保公示、发布和使用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客观准确,为构建全国“一张网”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规范统一登记的实践基础。202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省内联办”工作,为方便企业开展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积累实践经验。同时,京津冀、大湾区、长三角、沿黄河省会城市等地从不同层级、不同范围、不同事项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开展区域协同,为构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积累了先进经验。但区域间壁垒依然存在,亟须在全国范围内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促进不同地区登记注册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
构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关键路径
  构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要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条例》培训班精神,甘肃省将围绕以下几方面,推进落实《条例》及《实施细则》,逐步实现与国家标准的对接统一,继而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规范统一登记。
  一是尽快完成登记注册系统提升改造。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指引,认真梳理在用的登记注册系统,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登记注册系统的升级改造,为规范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是尽快开展《条例》及《实施细则》培训解读工作。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做法,在《条例》及《实施细则》实施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信用监管、科技信息相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落实的要求,登记注册文书和规范修改的情况以及登记规范化的具体要求等内容统一培训,确保具体工作人员领会精神、掌握内容、落实要求,为规范统一登记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规范统一登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宣贯方案,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对《条例》及《实施细则》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加大规范统一登记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赢得市场主体的支持。同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管理作用,倒逼规范统一登记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应。
  四是切实做好《条例》及《实施细则》督导落实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正确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督导。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把《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列入今年督导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确保实施无遗漏、不走调,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 李雪楠 程 鹏 贾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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