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项整顿执业药师“挂证”乱象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规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加速消除执业药师“挂证”风险隐患。
本次专项整顿为期一年半。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2年6月底为自查阶段,要求零售药店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要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暂停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为实施阶段,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一律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根据零售药店经营条件、合规状况、执业药师尽职履责及药学服务能力等,同步完成市内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引导零售药店持续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于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