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食品浪费 规范样品利用

各地进一步强化食品抽检合格备样科学处置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6月16日 A8版)

□□祝 富/摄

  编者按 科学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不仅是监管部门、抽检机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防止食品安全抽检环节食品浪费具有重要意义。本期特编发山东省、青海省及南京市有关工作情况,供各地借鉴。
山东:加贴“处置样品禁止销售”标识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食品抽检承检机构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
  《办法》共6章28条内容,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合理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方式、合理利用流程、附则。《办法》从发挥样品最大效益出发,明晰了合理利用方式为捐赠、拍卖、单位留用等,并创新性提出联合捐赠、集体捐赠方式。从防范食品浪费和保障食品安全出发,确定了“按月集中开展+合理调整频次”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从避免合理利用样品重新流入市场出发,要求在最小包装或完整原始大包装加贴“处置样品禁止销售”标识,且加贴标识不得遮盖原包装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对该《办法》进行培训解读,推动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实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有效。
青海:力争食品保质期内完成备样处置
  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订出台《青海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备样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食品检验机构参照贯彻执行。
  《办法》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备样处置的适用范围、牵头机构、责任部门、处置方式、备样档案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确保食品备样得到规范处置、定期处置、阳光处置、安全处置、分类处置、高效处置。提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食品检测机构应及时梳理汇集今年以来本行政区域食品备样具体情况,明确备样处置范围、处置品种、处置方向,及时履行报批程序,力争按照食品保质期时限完成备样处置工作。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慈善公益组织,拓展食品合格备样处置渠道,扩大食品备样处置覆盖面和影响力,破解备样贮存、运输、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难题,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备样处置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食品浪费行为,提升食品备样处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南京:无偿捐赠食品抽检合格备样
  6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食药检院组织党员骨干走进玄武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五休养所,围绕“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和“正确认识食品药品功效、警惕欺诈虚假陷阱”两个主题,开展食药安全进社区活动,并现场捐赠大米、面粉、食用油、白糖、调味品等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132份。
  现场活动就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等相关知识进行解读,如真假中药材鉴别、保健食品功能、食品标签知识。两名专业技术骨干从蜂蜜、自制食品等常见食品的安全与选购等方面进行专题科普讲座,并就授课中老同志的提问进行答疑。提醒大家要警惕相关商品宣称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要正确认识药品、保健食品功效,从正规渠道购买相关产品,守住“钱袋子”,享受健康和谐生活。
  活动现场通报了南京市食药检院今年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完成情况,并挑选部分监督抽检合格备份样品进行无偿捐赠。这也是南京市食药检院提升合格备份样品利用率、履行自身公益职责服务群众的一项新举措。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拓展活动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助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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