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首个市场主体通过学法“减罚”
本报讯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通过法律学习可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可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考试后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四川省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当地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审慎包容监管新探索。
近日,该市首名参与“市场监管领域学法考法免罚减罚”的违法案件的市场主体当事人蒋某宣在学习《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并观看化妆品科普视频后,当场完成相关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测试。
蒋某宣对“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感触很深。他是临空经济区临江镇一超市的负责人,5月20日,该超市因被检查到货架上摆放着3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被立案查处。虽然以上3件化妆品均未售出,货值金额也只有119.4元,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本次学法考法通过后,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将按程序为该案申请减轻处罚。
“此次学法减罚不仅为我们超市的经营减轻了一部分压力,也让我们学习了更多法律法规知识。”蒋某宣表示,“在以后的经营中,我们一定严格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实施学法减罚是创新市场监管,体现执法温度,转变执法理念的有力探索。”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林仁军介绍,学法减罚一方面可以督促市场主体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有利于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梓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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