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06日 A3版)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打破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和企业垄断,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政府政策措施审查方式。合肥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专业审查和牵头抓总作用,在遵循“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下,实行分级审查和集中审查相结合,坚持实施政府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各级政府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政府办文流程,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坚持起草单位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重审查机制。对重大、疑难政策措施,开展联合会审,严防政府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有机衔接,凡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不予合法性审查,不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市领导审签。2021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审查市政府政策措施83件,提出修改调整建议52条;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研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市政府常务会议22次。
  引入专项领域第三方评估。合肥市安排预算30万元,2021年5月在全省率先选定第三方机构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合肥片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创新性开展单一来源采购竞争状况专项评估,对市直部门2020年度44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从相关行业市场主体数量、主要竞争主体市场份额、采购程序、专家论证等情况逐一评估,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政府采购领域的适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共抽查市直部门政策措施528件,县(市)区、开发区政策措施702件,基本实现公开文件抽查全覆盖。
  健全制度实施政策体系。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改革后即主动将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修订《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出台《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将公平竞争审查列入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地位”,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招商引资、自贸区建设、国资国企改革等重大决策之中,与重点工作任务一体推进。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编印审查文书格式范本,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政策措施会审、政策措施抽查评估等制度办法,公布投诉举报途径,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
  促进工作质量提质增效。合肥市委、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改革等重大事项的督查考核中,有机融入公平竞争审查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力推动制度落实,在督促指导、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宣传培训等方面下真功夫。赴各地各部门开展业务督查指导40余次,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政策措施等具体问题提供咨询建议100余件次。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季报和备案制度,密集通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跑出制度实施“加速度”。加强审查队伍建设,开展上门培训13次,邀请省级主管部门、高校教授专题授课4次,累计1100余人次受训。
  合肥市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制度刚性约束得到有效增强。伴随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合肥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日渐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整体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创新举措,亮点纷呈,市直部门基本实现内部统一审查或复核,城管局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对县区城管部门垂直考核,科技局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查,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清理,数据资源局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召开征求意见会等。
  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得到有效强化。制度实施以来,合肥市共审查清理政策措施10217件,修改调整89件,废止52件,适用例外规定4件。推动形成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融合并生、互促互进,用竞争政策的“统一标尺”,对产业政策“全面体检”。
  竞争倡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起到了良好的竞争倡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市场意识和公平竞争理念。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投诉的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涉嫌垄断问题调查时,发现有的行政机关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政策,在约谈相关主体后,督促相关单位废止含有统一价格内容的文件。
  营商环境得到有效优化提升。合肥市通过不断健全审查机构,完善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严格审查标准,有效防范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打破“区域小市场、内部微循环”,防止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和不当干预,高效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为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的竞争政策基础。

□赵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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