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样品接收 确保检验有效性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11日 A8版)

  食品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而提高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技术、建立严格有效的食品检验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食品检验体系一般由抽样、样品流转、检验等环节组成,其中,样品流转环节的核心是样品接收,样品接收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检验的有效性。
  2021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落实总局不低于5%比例复查抽检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专班专人,对全市所有抽检数据进行100%复查,实现抽检数据审核全覆盖。在审核抽检数据过程中发现,样品基本信息问题率为4.11%,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分类错误、抽样量不能满足检验要求、抽样单位未提供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等;二是系统上传的照片与实际样品不一致、抽样文书涂改严重或字迹无法辨认、抽样单有涂改没有签字确认、抽样文书信息填写不全、未按照证照正确填写信息等;三是样品已腐败变质、样品未在样品标签规定的条件下保存(如冷冻雪糕)、样品保质期不能满足检测时限需要、检样和备样没有分开封存、封条破损、抽样文书不全、抽样单上未盖章、抽检样品非同一批次产品、未按要求在样品封条或者抽样单上注明产品类别编码等。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样品由承检机构保存。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将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要求入库存放。同时,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的《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规范样品的接收、储存、流转、制备、处置等工作,确保样品在整个检验期间处于受控状态,避免混淆、污染、损坏、丢失、退化等影响检验工作的情况出现。样品的保存期限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那么,怎样才能保证样品接收环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首先,仔细核对样品基本信息。检验机构应当设置专人负责样品接收工作,样品接收人员在接收样品过程中应检查样品封条是否完好,运输过程是否符合样品存储条件,并核对样品信息与产品标签、说明书、抽样单信息的一致性,同时做好记录。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或发现样品出现异常直接影响检验的情况,检验机构应当及时与送样单位进行沟通,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
  其次,样品数量必须满足检验要求。样品包括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样品的抽取数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方案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的规定。例如需要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的样品,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都不得少于1kg。检验机构应当同时接收备份样品,并根据样品储存条件分别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第三,规范国抽系统数据填写。检验机构应当在接收样品时将抽样单相关信息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样品信息仔细核对,确保抽样单与系统信息保持一致。检验机构在样品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数据的,应当及时修改国抽系统数据,避免出现系统录入错误导致后续检验和核查处置无法开展的问题。
  最后,样品必须具备唯一性标识。检验机构应当对样品建立唯一的标识系统,对符合要求的样品,样品接收人员应进行编号登记,此编号为所接收样品的唯一性标识。样品在流转、检验、存放过程中均应显示其唯一性,以保证样品的不混淆及可追溯,且样品唯一性标识上应有状态标识,标明样品的待检、已检、备样等检测状态。
  同时,未经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意,承检机构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如果在样品流转过程中发现有分包任务,必须核实是否征得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谨慎接收。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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