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点亮”行动第一阶段任务落实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08月23日 A3版)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电商平台监管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6月至10月与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以下简称“点亮”行动),目前行动第一阶段平台落实工作已结束。
  据初步统计,宁夏现有交易型电商平台4家(其中纳入此次“点亮”行动的平台2家),全区平台内经营者279户。开展“点亮”行动以来,共清理虚假、过期、无效证件9户,指导147家农户自营店公示自我声明,4家电商平台已全部完成“亮证、亮照、亮规则”。
  “点亮”行动中,宁夏市场监管厅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平台企业应在平台首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照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公示取得的有关证书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为保障“点亮”行动顺利开展,宁夏市场监管厅印发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的通知》,按照线上检查与线下核查、日常检查与专项监测、平台自查自改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将“亮照、亮证、亮规则”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此次“点亮”行动落实到位。依托第三方技术平台针对此次行动开展专项监测,监测到疑似交易型电商平台3家、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内未亮证亮照网店36户,目前均已派发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同时,宁夏市场监管厅依托宁夏“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在上半年开展的各类专项监测中,将亮证、亮照监测内容贯穿始终。截至目前,共监测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344条,其中未亮证亮照74条,已核查处置50条。
  宁夏市场监管厅将充分发挥日常监管和专项监测作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和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义务,持续跟踪辖区平台合规情况,推动“点亮”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李志强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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