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娘家人” 做实暖心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学习体会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1月19日 A3版)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的市场主体,伴改革开放而生,遇市场经济而兴。从限制发展到允许存在,从补充地位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政策逐步宽松,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作用日益突出。从1987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到2011年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再到今天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更高要求。在便捷市场准入、清理涉企违规收费、维护公平竞争、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等方面,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并自觉扛起个体工商户“娘家人”的使命担当,结合省情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个体工商户办实事、解难题。
  加快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评价,信用才能变为宝贵的无形资产。江西省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70%,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色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十分必要。去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总局指标体系框架下,根据调研了解掌握的个体工商户个性化需求,构建《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归集事项清单(个体工商户)》指标体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和利益诉求,精准有效识别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助力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创新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做到分类管理有准度,既利剑高悬,又无事不扰;建立“信用+‘双随机’”机制,实现随机抽查有力度,既提效力、增威力,又减干扰、惠个体;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拓宽数字监测有广度,既减少现场检查,又化解监管风险。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信用增信个体工商户,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为落实“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提供“江西模式”。
  积极推动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有多个条款要求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2015年启动“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暨“诚商信贷通”创评活动试点并在全省推广铺开,为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参与“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暨“诚商信贷通”创评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8万户,8万余户被评为“星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其中6万余户得到金融机构授信,获得“诚商信贷通”贷款220亿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条例》要求,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拓宽金融服务新渠道,探索有效合作新机制,搭建政银企真诚合作、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服务平台;推动将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资产变成创业资本,助力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面向个体工商户贷款的精准性和便利度。
  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培育工程。《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鼓励自愿转型企业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11年,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登记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2021年,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推进“个转企”培育工程,鼓励引导全省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激活发展新动力。10年来,一大批具备一定规模,既有成长潜力也有自主意愿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实现转企“脱胎换骨”,转出了发展新活力。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条例》要求,建立重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培育库,以产业政策、经营规模、品牌建设、发展潜力等制定扶持标准,每年遴选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入库,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各项政策向入库转型企业倾斜,引导转型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更好发展。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具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落实降费减负中使个体工商户尽享红利,在优化服务举措中让个体工商户更添便利,在纾困解难中为个体工商户多谋实利,积极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沈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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