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偏重管理到促进发展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2年11月19日 A3版)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已正式施行。“促进发展”成了这部《条例》的亮丽底色。
  1979年,一份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报告提出:“各地可根据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这是国家第一次认可个体工商户的地位。1980年12月,19岁温州姑娘章华妹从温州市工商局领到第10101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全国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为了指导、帮助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自1987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唯一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门性立法,历时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2014年、2016年历经两次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仍然偏重登记和监管,都未能突出体现支持发展的政策导向。2022年11月1日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首次明确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突出了服务发展的鲜明主题。从“暂行”到“条例”再到“促进发展”,越来越明显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关注和重视,将推动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
  1987年到2007年,中共中央陆续提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支持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更加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意义。
  个体工商户的时代变迁历程,生动体现了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与艰苦奋斗的历史。我们身边千千万万的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他们不像企业家们那样光鲜亮丽,他们关联着我们最简单的衣食住行,并不总是走在技术与产业变革的最前沿,但他们总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全家上阵,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与精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那么1.1亿户个体工商户就是共同富裕的强大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个体工商户就是实体经济的努力践行者,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从限制发展到允许存在,从补充地位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发展,个体经济的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政策逐步宽松,规模不断扩大,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从偏重管理到促进发展,不仅折射出时代变迁,更是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

□方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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