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五个强化”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
本报讯 1月17日,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一段时间以来,该局秉持“监管为民”理念,坚持“五个强化”,持续推进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
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召开药械经营企业行政约谈会,要求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涉疫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去向可查;严格控制药品和医疗用品进销价差率,严禁借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药械销售价格。
强化价格监管。实行市区联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多方收集价格违法线索,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惩处,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强化风险管控。坚持产品质量问题“零容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强“四类”药品、口罩、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等涉疫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安全监管。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及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重点环节,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围绕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储存疫苗冷链运输设备设施是否完备及数据是否真实、原始、完整、准确等内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一端”、工作群等媒介,及时发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制定《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通过合法渠道在正规药店理性购买药品,不要盲目“囤药”、盲目用药,并提供购药渠道咨询电话,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在报刊、电视等媒体通报医药用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截至目前,西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单位864家次,立案查处涉嫌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起。
□马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