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推出餐饮服务单位执行“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红黑榜评定标准
是否提供“小份菜”等消费服务被列入评判内容
本报讯 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滁州市餐饮服务单位执行“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红黑榜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职责。
《评定标准》规定了红黑榜单位评定方法,即通过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暗访突查、媒体单位曝光、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实施扣分制度,总体评价良好(含)水平以上的单位列入当期红榜,总体评价合格(含)以上良好以下水平的单位暂不作评级,总体评价达不到合格水平的单位列入黑榜。红黑榜以媒体曝光、网络公示或下发文件等形式作出通报。
根据《评定标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评判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饮企业是否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二是餐饮服务单位“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氛围是否浓厚,就餐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识、提示标识、引导标识;三是员工反食品浪费相关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其对相关法律法规常识是否熟知;四是是否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半价菜”消费服务,是否配备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的引导人员;五是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提供免费打包服务,打包餐饮具是否卫生环保;六是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是否实行分餐制,职工(员工)是否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七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设置反食品浪费提醒,是否存在误导或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规定最低起送价格等情况;八是承办公务(商务)招待、集体聚餐、农村自办宴席等是否做到场次桌数合规合理,有无讲排场、比阔气、剩饭剩菜大量丢弃等明显浪费情况。
《评定标准》明确,实行红黑榜单位动态评定制度。对于整改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改正实际效果好的黑榜单位,重新达到红榜单位评定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从黑榜中移出,列入后续红榜单位名单。同理,对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水平显著下滑、消极应付工作的红榜单位,可从红榜中移出,并列入黑榜单位名单。
《评定标准》还针对性提出了“督促、帮助、服务相关举措”,以助力餐饮服务单位更好提升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能力。比如,对黑榜单位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帮助其做好问题整改,视情约谈其负责人;加强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制止餐饮浪费常识的宣传教育,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大力正面宣扬,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和经营行为,做到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反食品浪费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发放相关图册、牌卡、资料,帮助餐饮服务单位合理设置提醒事项。
下一步,滁州市场监管部门将先在滁州市主城区试行《评定标准》,后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施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及时评定和发布红黑榜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并做好后续跟踪问效和帮扶工作,促进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职责。
□徐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