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总监经验交流会召开
本报讯 (记者 郑晓可)11月28日,由中国标准出版社主办的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共护食品安全经验交流会在京举办。作为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据介绍,《规定》出台以来,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不断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交流会上,山东省、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中山市、重庆市武隆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推动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等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代表围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经验交流。
活动最后,主办方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食品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倡议,号召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规定》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完善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强全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食品,谱写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部分地(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中外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代表、企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关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