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法治建设新底色

——江西省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7月17日 A3 版)

  江西省宜春市日前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视频会,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市直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近年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固本正源 筑牢法治根基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提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究”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事前严防机制建设。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严明作风纪律,严格行为规范,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建立全员学法讲法考法制度,开通讲法微课堂,建立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才库,增强执法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注重事中严管机制建设。建立日常监管与执法稽查衔接工作机制、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促进履职到位。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建设线上监督评价系统,推出宜春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码上评”微信小程序。注重事后严究机制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执法人员评价考核、晋升提拔等相结合,通过结果转化运用,检视执行中的成效和问题,切实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执法为民 扎实推进依法监管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统筹运用审批制度改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手段,着力破解监管资源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将市场监管部门13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畴,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幅减少重复检查,该市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97.54%,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98.44%。强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出台《宜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对69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立案、不予处罚案件共551件,免罚金额2441.6万元;减轻处罚案件530件,减轻罚款金额3426.76万元。

坚持守正创新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人民群众的“需求清单”落实为部门的“履职清单”,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该局起草并推动出台《宜春市关于规范职业投诉举报行为 营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结合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纳入恶意索赔有关内容,起草《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处置规程,提出规范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工作规范,切实将有限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解放出来。

□江一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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