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聚焦药品检查员廉政建设
本报讯 为纵深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以药品检查员队伍廉政建设为切入点,围绕药品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该局依托“廉政中心”数字平台,规范执法人员药品检查行为,完善行权用权全过程廉政监督环节,持续打造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业清朗、文化清新的清廉市场监管体系。
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该局根据药品检查工作特点,依据党规党纪、职责要求等制定《廉政承诺书》,要求检查员全面签订并对照《浙江省药品检查员廉政纪律办法》开展自查自省,践诺笃行,坚守廉洁底线,恪守公私边界。目前,全市71名检查员签订率100%。
发送一套“廉政小贴士”,严明纪律作风。开展药品检查前,该局通过“廉政中心”数字平台向每位检查员发送“廉政小贴士”,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提醒干部不得干扰企业经营秩序、增加企业负担、滥用检查权力、触碰纪法红线。目前,该局累计发送“廉政提醒”26批次,提醒检查员42人次。
反馈一份“廉政监督表”,实现监督闭环。该局在“廉政中心”数字平台专设“廉政监督码”,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需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出示。企业可以通过扫码“非接触、不留痕、无记名”地反馈药品检查员廉政守纪情况以及对药品监管工作意见建议。“廉政监督码”填写的内容直接回传至派驻纪检组、局机关纪委、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丽水分中心“廉政中心”后台。若有企业反馈不规范行为则会跳出红色预警提示,相关部门可及时介入调查核实。目前,累计收到被检查单位反馈信息16份,无企业反馈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谭剑飞 陈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