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全省首个住宿服务类退订纠纷处置规则
本报讯 (记者 陈长飞 通讯员 朱佳艳 陈雪松)大雾、台风导致轮渡停航,预订好的家庭旅馆能否退订?本人、家属或旅游随行人员突发疾病无法成行,能否退款?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在入住前甚至入住后需要退房的,可以退多少金额?最近,这些问题在福建省厦门市有了参考答案。
8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鼓浪屿召开家庭旅馆退订纠纷合同合规指导会,发布《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退订纠纷处置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参照机票和高铁退票方式进行,是福建省首个区分不同情形、实行阶梯退费的退订纠纷处置规则。作为双方合同的一部分,《规则》将为后续纠纷的处置提供依据和指导。
厦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鼓浪屿家庭旅馆从业者可自愿适用《规则》。目前,已有45名商家表态自愿适用。
《规则》提出,针对鼓浪屿的特殊地理条件,因天气导致渡轮无法登岛的,应无条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即使商家没有任何过错,也应承诺在不同前提条件下向消费者全额或部分退款,甚至当消费者入住后又申请退订的,都应至少退一半房费。同时,如果家庭旅馆无法提供预订房型或者提供房型与宣传不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或由商家安排不低于预订条件的房型来满足消费者需求。当双方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以请求鼓浪屿上的司法机关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从而有效解决纠纷矛盾。
据了解,《规则》紧扣了住宿纠纷中最受关注也最难解决的焦点问题,旨在通过提倡和推广订立更有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和双方都满意的规则内容,在源头上消减矛盾,减少纠纷产生的可能,从而促进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宣传推广,扩大《规则》影响力,增加自愿适用商家数量,并根据消费者和商家的反馈进一步优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