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建立市场监管干部陪餐制度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8月29日 A2 版)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出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人员陪餐制度》,要求市场监管干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采取付费就餐的方式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陪餐活动,随机抽查校园食堂餐饮质量,“零距离”监测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陪餐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管理、索证索票、操作流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制止餐饮浪费等关键环节,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陪餐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了解饭菜质量、温度、有无明显口味异常等,针对饭菜口味、营养、价格、质量、食堂日常环境卫生等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倾听意见建议,并向校方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填写陪餐记录。
  通过现场陪餐,执法人员不仅全面了解了学生用餐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也进一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视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助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受到师生和家长一致好评。

□陈玲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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