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成为通行证金招牌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紧扣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这个总要求,运用“二三四”工作法统筹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信用助力江西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两项基础性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印发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迅速完成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做好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指标体系调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用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调整江西省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分类标准相对统一。二是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信用大数据支撑作用,启动江西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3.0版升级改造。
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做好“三个结合”
做好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结合。2022年5月至今,江西开展的双随机检查均根据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频次,现场检查次数同比降低50%,问题发现率提高到72%,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比例达98%以上。
做好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的结合。推动食品经营、计量等条线直接使用通用型分类结果,构建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
做好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的结合。选取“登记事项频繁变更”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共发现苗头性风险20余起,均妥善处置,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发挥先行先试优势,探索建立四项新机制
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标注机制。选取“名特优新”指标分类标注,并对长期未年报和失联的18万户个体工商户建立专门标注。
探索建立“四新”个体工商户监管机制。对属于新质生产力范畴的低风险个体工商户,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已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让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优先享受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真正让信用成为通行证、金招牌。
探索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机制。参照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企业信用指数报告》,正在编制《江西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报告》,为相关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全覆盖、多领域、重应用”持续提质扩面,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促进江西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