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民生关切 积极建言献策
——代表委员履职尽责共议食品安全
编者按
春潮涌动,万象更新。两会启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委员迎着新时代的浩荡东风,肩负着亿万人民的殷殷期盼,齐聚首都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本期“两会报道”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话题,采访多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把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信心和力量传递出去,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王涯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建议从全国层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终身禁业规定纳入日常监管事项。”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九三学社张家界市委会副主委王涯表示。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王涯通过调研了解到,由于缺乏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对政策理解仍有争议等因素,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终身禁业的规定很难落实到位。虽然部分省、市或县级有关部门在本行政辖区或监管领域执行了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终身禁业规定,但是难以监管到这些人是否会换个地方“重操旧业”。终身禁业也未被列入日常监管事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在聘用人员时很难将终身禁业人员排除在外。
为此,王涯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建议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信息定期通报机制,有效解决信息不共享、不对称问题。二是搭建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信息平台,实现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食品安全犯罪获刑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相关部门对人员信息进行检索查询即可了解终身禁业信息。三是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或发布政策解读,明确界定终身禁业具体的从业限制行为、岗位、人员及做出终身禁业行政处罚的程序等存争议的相关问题事项。同时,建议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终身禁业规定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并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情况作为食品企业重点备案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呼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认定
“呼吁在制度层面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认定。”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表示。
餐饮业是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的重要领域。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统计数据,全国餐饮企业数量超过1000万家,涵盖大中小型各类企业;餐饮门店总数约1500万家,包括连锁和独立门店,覆盖快餐、正餐、饮品等多种业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
洪明基调研了解到,我国当前餐饮业连锁化水平达到21%,而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已超过50%,其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不足是制约我国餐饮业连锁化发展的因素之一。调查中发现,部分连锁餐饮总部存在食品安全制度上墙不落地、重经营业绩轻食品安全考核、总部对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职责划分不清、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企业规模不匹配、客户诉求不畅及缺乏舆情处置演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均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高低息息相关。
“餐饮业亟须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并健全认定制度。”洪明基认为,人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师的职业编码和定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哪些内容、怎么组织抽查考核等要求,这与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认定形成闭环管理。在此基础上,呼吁相关部门修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过程中,在其中第三条增加“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水平,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同时,鼓励上海等具备条件的地方在健全制度方面先试先行。
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建议:加快推进食育立法建设健康中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通过食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的必要性日益凸显。然而目前尚未有专门性的食育立法,开展食育工作缺乏法律合规性指导。
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全球研发创新中心研发总监史玉东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启动食育立法工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食育法,为构建健康中国、实现全民健康、传承中华优秀饮食文化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他建议,食育立法从六个层面着手:在法条中明确食育的定义和目标、原则,将食育定位为终身教育,设定短期和长期食育目标,明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食育工作;将食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在食育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食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营养健康知识、饮食文化知识等;设立科学的食育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食育工作开展评估和监督;鼓励和支持媒体、社会组织等开展食育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意识;制定鼓励性政策,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参与食育工作。
史玉东进一步指出,加快推进食育立法已具备有利条件,具体包括:《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为食育立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现有食品安全、教育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食育立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依据;公众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开展食育立法的社会基础日益坚实;一些地区和学校已开展食育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完善的国际食育法律体系也可为我国食育立法提供借鉴参考。
□本报记者 宿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