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重灾区,监管如何补位?

——全国人大代表建言储值消费监管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3月15日 A4 版)

  作为当前备受关注的消费模式,储值消费在教育培训、餐饮服务、健身娱乐、美容美发等诸多领域普遍存在。在此模式下,商户可提前锁定收入,消费者能获得较大优惠幅度,可谓双赢之举。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不良商户利用制度漏洞,肆意挪用消费者的预付资金,甚至形成职业化“圈钱——跑路”产业链,导致消费者损失小则数百元,大则数万元。事发后,消费者维权无门的情况也多有发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就储值消费接受记者采访。他认为,储值消费乱象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监管缺位。
  “目前,我国对储值消费预付资金的监管尚未形成统一制度,尽管部分地区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但多为倡导性要求,缺乏强制性约束,导致大量预付资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胡成中进一步分析,准入门槛的缺失和退出机制的失范也是导致储值消费乱象丛生的关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开展储值消费经营的商户没有专门设定准入条件,商户终止经营后的预付资金清偿责任也缺乏刚性约束。理论上任何一家新注册成立的街边小店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吸纳预付资金,部分商家在经营不善时选择既不提前公示风险也不制定清算方案,反而想办法金蝉脱壳,‘上月开店,下月跑路’‘昨天收钱,今天失联’等极端案例危害了社会诚信风气。”
  储值消费涉及的行业基本都是广大群众高频消费的刚需领域,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对储值消费领域实施有效监管,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上述问题,胡成中建议从4个方面加强储值消费监管。一是建立全国性储值消费预付资金强制存管制度,明确要求所有采用储值消费模式的商户必须在指定银行开设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归属消费者,不得因商户被处罚、司法执行等事由被冻结或划扣。二是设立全国统一的预付资金监管平台。消费者可通过平台查询账户余额、消费记录及商户信用状况,一旦发现商户经营状况异常,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暂停资金划转。三是根据行业风险等级与企业规模设定差异化准入条件。所有开展储值消费经营的商户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缴资本和持续经营年限,特别是对于培训、健身等预付金额高、服务周期长的行业,要设定更高标准,并对其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的征信状况设定相应要求。四是强化退出责任追究,明确要求开展储值消费经营的商户在经营状况恶化、考虑终止营业时,必须提前一定周期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剩余预付资金的善后处置办法。

□本报记者 陈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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