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无事不扰 企业安心经营

云南多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5年04月01日 A2 版)

  本报讯 近年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推动实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
  去干扰,设置“企业安静期”。将每月1日至15日设定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行政检查。在门户网站设立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热线,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为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双向减负”。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检查经营主体85.06万户,实现违反“企业安静期”规定开展行政检查“零”投诉。企业普遍反映,有了“企业安静期”规定,其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
  重减负,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统筹行政执法力量,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清单、抽查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涉企检查照单执行,杜绝任性执法。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公示制度,严禁无备案开展检查。制定抽查工作指引(细则),规范“双随机”抽查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促提升,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坚持精准化监管、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建设,将“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拓展至食品生产、特种设备、专利代理等10个专业领域。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实现靶向精准监管。在抽查检查中,对低风险企业实施低频次、低强度、非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高频次、高强度、现场检查,实现“无处不在”。
  强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失信警示提醒、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等10项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实行“首违不罚”,坚决杜绝“小过重罚”“一罚了之”。通过短信提醒、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1万余户经营主体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维护企业信用、避免失信,让企业更加安心放心专心地生产经营和发展。

□云 宜

 

网友最新留言
我要评报
  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