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探索食品生产许可“联合派组、异地核查”工作机制
本报讯 3月31日,山东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对外表示,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核查质效,该局积极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审管衔接工作机制,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环节探索推行“联合派组、异地核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许可把关不严、核查力量不足、核查质量不高等问题。
枣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枣庄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制度》,规定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限、程序,细化现场核查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核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两部门责任划分,以及核查组长、成员及观察员的工作职责和资格条件,压实工作责任。制度还严明核查工作纪律,强化廉洁自律要求,为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保障。
在枣庄市,除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审查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5类食品外,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均由市行政审批与市市场监管部门统筹派组联合审查。区(市)行政审批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向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现场核查申请;市行政审批局委派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委派核查人员,共同组成核查组入企核查。联合核查解决了许可、监管分离造成的沟通不畅问题,统一了核查标准,提升了食品生产领域准入和全流程监管效能。自2024年10月该制度实施以来,枣庄市已现场核查生产企业120家,其中3家企业因不符合要求未予通过现场核查。
枣庄从全市范围遴选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食品生产监管人员,通过培训、考试,优中选优成立了100人的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专家库,并对入库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现场核查监督机制,由市市场监管局对现场核查工作进行监督,开展不定期飞行检查,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同时,将区(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人员纳入市局“公务之家”,由市局统一管理、审核、支付异地核查差旅费。
□赵海扬 王宏升